根据工作需要,柞水县人民法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7名,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行政庭)、下梁人民法庭各1名。
二、招聘条件
招聘的书记员应热爱法院工作,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录入、编辑、打印、扫描等工作。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有犯罪前科;
2、曾被开除公职;
3、有法律和行政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6月17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柞水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登陆柞水县人民法院网下载《柞水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填写后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到法院二楼政工科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柞水县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知参加考试。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由柞水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技能测试结束后,进行政审和体检工作,届时直接通知本人。
七、聘用待遇
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每月工资1500元,工龄工资10元/年,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配发审判制服。
本公告由柞水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14-4358720
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pan.baidu.com/s/1pLOUglH
柞水县人民法院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