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局机关工作力量,长沙市住房保障服务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名文秘工作人员。为做好本次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在湖南省范围内公开选调文秘岗位科员1名,专业不限。
三、选调范围
面向湖南省党政群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身份: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二)学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工作经历: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具有2年以上文稿撰写、文字综合、信息调研等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4月30日;
(五)身体: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考人员登录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长沙市住房保障服务局政务网(zfbz.changsha.gov.cn)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9:00—5月26日16:30。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6月20日9:00—6月24日16:30;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登陆长沙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遗失报名序号的,可以通过网站使用姓名和身份证号找回报名序号。
(二)资格初审
2016年5月23日上午9:00至5月27日中午12:00对网上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长沙市住房保障服务局政务网、长沙考试网上公布。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三)笔试
初审合格人员凭准考证参加笔试。选调人数与报名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10的比例方开考笔试,未达比例将取消考试。笔试分两轮,第一轮笔试内容为撰写综合性材料,重点考察专门写作水平、理论综合等文字表达能力,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根据第一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6的比例进入第二轮笔试。第二轮笔试内容为实地调研并撰写相关材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长沙市住房保障服务局政务网、长沙考试网上公布。
(四)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第一轮笔试占50%,第二轮笔试占50%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入围名单公布后,面试入围人员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半身彩色照片2张、本人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包括代表性文稿、获奖荣誉、公务员年度考核等)于面试前3天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如有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由长沙市住房保障服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2)以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人选)。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由长沙市住房保障服务局负责,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递补次数1次。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由中共长沙市住房保障服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长沙市住房保障服务局政务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调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本次选调的干部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六、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文秘人员工作在长沙市公务员局指导下进行,由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和长沙市住房保障服务局具体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电话:长沙市住房保障服务局人事教育处 0731-84662629
联 系 人:张 敏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 0731-84442098
监督电话:长沙市住房保障服务局监察室 0731-8466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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