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受贾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徐州市贾汪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6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4、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5、户籍不限;
6、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保密意识以及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7、无违法、违纪和其他不良记录;
8、身体健康,无残疾,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简介表,招聘岗位专业参考《2016年徐州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二)、下述人员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被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2017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bj.xzjw.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5月22日9:00-5月2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5月23日9:00—5月26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5月23日9:00—5月27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近期本人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在资格复审时,如考生提供信息和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则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考生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徐州市贾汪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岗位取消后,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时间为5月29日9:00—16:00)或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报考人员须在6月1日9:00-6月2日18:00到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6、贾汪户籍无固定工作单位考生,需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失业登记,资格审查时工作人员将登录徐州市劳动力资源系统进行核查。
三、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条件、竞争上岗、综合考评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
(一)笔试
笔试内容:考试科目《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考试时间为2016年6月4日上午9:00—11:3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徐州市贾汪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所划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参加面试时,持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二者缺一不可)。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进入体检。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符合条件人员的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本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贾汪区人力资源招聘网公示(http://www.xzzp.org/jwq.html),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录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贾汪区劳动保障代理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派遣至贾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拟录用人员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前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以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签订合同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工资调整为每月不低于2000元/月(不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伙食补助+其他福利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今后如遇增资变动,聘用人员与被派遣单位同类人员同度调整。
五、本次招录工作相关信息在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六、本简章由徐州市贾汪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所负责解释。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