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中,部分面试人数多,分设考场的职位需采取“二次平均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现将采取“二次平均法”计算后的面试成绩公布如下:
第三十四条 面试考官应按面试测评要素,结合参考评分要点、量分权重进行评分。计分、核分工作人员负责计分、核分并填写面试成绩汇总表。面试分数的计算方法一般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作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人数多需要分设考场的,应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计分员、核分员、监督员和面试主考官要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字。
第三十五条 面试成绩应及时向面试者公布。面试时采取二次平均法的,面试后先当场公布面试原始成绩,待进行平衡后再公布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