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镇水利所、三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三乡镇林业站、三乡镇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三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是隶属于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3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九)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上述三项材料至少需提供两项)。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的第一日(即2016年6月1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1日、2日、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方式:报名地点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地点: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乡分局;交通路线:乘坐216路公交车到壹加壹超市下车,内行200米即到;联系电话:23386391,联系人:郑先生。
(2)投诉电话: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0760-86381230。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和凭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及彩照的电子版;
(7)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根据岗位的不同类别采用相应的考试科目,分类设置为A、B两类:
A类为普通岗位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B类为医护类:考试主要内容为医护类“三基”知识、卫生法规;
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进行,笔试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5)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3)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4)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选,由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原则上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之日起半年内办完,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完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收到用人单位报到通知起一个月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于拟聘用人员原工作单位拒绝调动档案及人事关系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她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中山市三乡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是参加本次考试的唯一凭证。
(五)本公告由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6381230。
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