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2016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4名中小学教师,其中县直学校高中、初中教师24名,农村小学教师80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2016隆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及职位要求表》中条件,或教师资格证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具有相关专业能力。
三、岗位计划与职位要求
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见《2016隆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与职位要求表》。
招聘信息在隆回县政府网站、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隆回县教育局网站上发布。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隆回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栋办公楼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时须取得毕业证,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已通过笔试的考生,凭教育部门的有效证明报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时须取得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要求本县户籍或入学前为本县户籍,报考回族瑶族的考生还需交验少数民族成份证。已聘用为我县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不得报考。报名者自行在网站下载《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填写。每人交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并在报名时作承诺并签字。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者,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且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本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6年6月1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持身份证原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同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对于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的,根据岗位需要和报名实际情况,由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将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小学语文一。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采用百分制,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6月14日上午9:00—11:00,占综合成绩的6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参加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为1:1比例的,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备课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由评委制定,采取当场评分、亮分方式。其中报考计算机、音乐、体育、电子电工、汽修、机械制造,面试成绩按说课占50分,专业技能测试或特长展示占50分合成。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隆回县人民政府网站、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隆回县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体检
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者,按专业理论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向所在学校发出调档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考核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及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按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聘用单位,不愿意选择和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确认岗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前,本人须做出书面承诺:在所聘学校服务满5年,否则不得流动。承诺书装入本人档案。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选择岗位中放弃的,用人单位申请,按程序批准后,依次递补一次。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受理社会各界在公示时间内的实名举报,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739-8156260
县教育局监督电话:0739-8233710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 回 县 教 育 局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