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法制办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制事务辅助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
3.具备熟练使用计算机文字处理和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政治清白,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者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两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如实填写的《连云港市政府法制办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5月24日—6月21日(节假日除外),在市政府法制办综合处(朝阳东路市政府大楼508室)报名。
联系电话:0518-85825160、0518-85831601。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人选。
三、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及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连云港市定员人员标准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负责解决。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