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或学生证(应届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四)考生按时报到,验证身份后抽签。面试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开考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关闭后的手机及其它电子产品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六)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擅自出入候考室,出入候考室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
(七)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考场。
(八)考生在面试(包括实操能力测试)时,只能报应聘岗位和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的姓名等情节严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九)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由引导员引导到考后休息室等候公布面试成绩,等候期间服从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