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常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警察职位)体检结果(一)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并将参加递补体检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递补名单
按照《常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名单详见附件3。
二、体检标准
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及其公务员体检相关文件规定。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1日(星期三)的当天早上7:30前。
地址: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大院内报到、集合点名(常州市北直街35号)。
四、体检须知
1.体检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等有效证件,以核对身份。
2.体检考生务必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凡是超过规定时间没有到达,未能参加现场点名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考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务必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即取消其体检资格。
5.体检时将有领队分组引导,考生要注意记清领队,听从体检领队安排,不要串组走失,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6.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等;因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保持空腹12小时以上;因违反体检规定的有关要求影响体检结果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五、特别提示
1.体检费用360元由考生承担,请自备零钱。
2.请务必空腹。
3.体检结果将于体检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
六、特别说明
1.尚有部分女考生因生理问题未能完成妇科检查,请这些考生于6月1日上午7:30前到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北直街35号)集中后参检。
2.尚有2名考生需进行进一步检查,体检结果待完成检查后再予以公布。
3.尚有7名女考生因怀孕未能完成体检项目,根据相关规定,待考生孕期结束可以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时,完成体检,并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咨询电话:0519—85680638 85681915
监督电话:0519—85682000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3日
附件1:常州市2016年考录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警察职位)体检合格人员名单(5月18日、19日参检)
附件2:常州市2016年考录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警察职位)体检放弃、不合格人员名单(5月18日、19日参检)
附件3:常州市2016年考录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警察职位)递补体检人员名单(6月1日参检)
附件1-3:http://www.czhrss.gov.cn/html/czhrss/2016/EOFKIOAC_0523/389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