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江苏省泰兴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简章》,通过初试、复试、体检、政审、征求签约意愿等规定程序,经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签订就业协议的周韦、王庆通、郭菲、常涵、祝鹏、宦亚鹏、王小伟、汪银、柳俊、张慧、刘永亮、安明玉、居晨玉、吕哲、吴光毅、陈雲、史敏、曹伟伟等18人拟予聘用,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6日。如发现公示对象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请于公示期间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与市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0523-87632563;联系地址:泰兴市国庆东路118号 泰兴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中共泰兴市委组织部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