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核报到时间、地点
资格复核时间:2016年6月1日(星期三)下午15点30分至6月2日下午17点50分。
地点:福建省地税培训中心附三楼大会议室(福州市铜盘路62号,左海公园正门对面,福建省地税局大楼内)。
二、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部分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部分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要开具支部证明;
⒉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均应携带;学历信息网上下载打印的考生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位条件要求有学位的携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下载打印的学位认证表,并注明查询帐号及密码。
⒊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中、小学教师携带县(市、区)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如不能及时提供证明,需本人书面承诺未能在体检资格复核前提供,则取消报考资格);
⒋专门职位的考生携带“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考核合格证(公告规定的今年期满尚未取证的,由所在县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退役证。
5.本年度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职位条件有学位要求的应承诺毕业时按期取得学位证书。
三、其他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如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二)根据《福建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参加本次资格复核的考生如出现放弃,按成绩高低依序递补,递补人员的资格复核将在本网站公布,具体时间及递补名单请留意通知。
(三)联系方式:
福州市地税局 陈先生 0591-83340027;
厦门市地税局 林女士 0592 – 5319616;
漳州市地税局 李先生 0596-2872907;
泉州市地税局 黄先生 0595-22116024;
莆田市地税局 田女士 0594-2390366;
三明市地税局 连先生 0598-8953603;
南平市地税局 廖先生 0599-8609851;
龙岩市地税局 郭女士 0597-2215004;
宁德市地税局 韩先生 0593-2926775;
平潭综合实验区局 倪女士 0591-24131827。
省地税局人教处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