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级硕士生录取通知书将于近日发放,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1、我校2016级硕士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以EMS形式寄送,考生接收地址为报名时所留的寄送地址(申请寄送地址变更的考生则为变更后的地址),请注意查收并妥善保存,供报到使用。
2、本校应届毕业生录取通知书原则上不提供寄送
考生自取时间:6月2日(周四)起,具体以二级学院安排为准。
本校应届生录取通知书已发至各学科所在二级学院,请联系研究生秘书(即考生复试二级学院联系人)领取。
注意事项:
(1)自取通知书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2) 包含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缴费清单、户籍迁移说明、党团关系迁移手续等)、调档函(非本校应届生)。
(3) 考生凭有效证件、学位证毕业证报到时,录取通知书原件上交。
咨询电话:022-23785573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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