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及满意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护理人员5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护理人员50名(含助产专业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4年元月1日前已完成执业注册的临床护理专业中专毕业生;
2、已完成执业注册的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临床护理专业毕业生;
3、2014年以来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临床护理专业毕业生。
4、2016年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临床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男性学历不限)。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护理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婚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身体健康;
4、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非本县已列编注册护士。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1、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人员于2016年 6月 13 日~2016年6 月 17日(上午7:30~11:30,下午14:30~18:00)在阜宁县人民医院北院区(阜城大街109号)门诊楼4楼院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2016年应届生提供就业生推荐表、成绩单)毕业证、护士执业证、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母婴保健合格证、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护理论文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和考试费100元。(已婚孕期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及《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生育二孩服务登记证明》)
2、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3、组织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分别记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理论及基本知识,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护理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
笔试、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聘用:按笔试、面试双合格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中专学历的不超过10人;得分相同持母婴保健合格证及助产专业毕业生优先;得分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护龄长者优先,护龄相同有论文者优先)。
5、组织体检:对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人员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7、办理聘用: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完成首次注册或转注册后签定聘用合同(体检合格的孕期、哺乳期人员可保留录用资格)。
四、聘用待遇
详见阜宁县人民医院《编制外聘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院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或投诉电话:0515-87242890,0515-87268219)。
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政策法规及人事纪律,参加招聘的考生须遵守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信息查询
招聘公告请登陆中国阜宁(www.funing.gov.cn)
咨询电话:0515-87212408,0515-87268268
联系人:郑大成
本公告由阜宁县人民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阜宁县人民医院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