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使用全供事业编制,面向社会选调招聘双师型教师15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业及数量电子商务2-3名(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市场营销1-2名(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会计学2名,车辆工程2名,艺术设计1名,烹饪与营养教育1名,建筑学、土木工程1名,数字媒体技术1名,机械1名,机电1名,经济法1名,酒店管理1名。在招聘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时,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调整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
二、选聘条件报名者需有3年以上(2013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工作经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专业与所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文、经、管、体、艺等专业不得申报理工类专业对应的岗位)。
2、职称及其他条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技能等级;具有技师技能等级者须是市级及以上学术与技术带头人,或市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在市级技能大赛中获第1名、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得前5名,或主持的科研项目获得过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有国家专利项目。技能等级证、大赛获奖荣誉、国家项目专利均须与所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3、专业条件:所报岗位专业对口;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4、年龄条件: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者,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技能等级者,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选聘方法采取量化积分、面试(试讲、实际操作技能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对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遴选。拟聘人选经体检合格后,予以公示。
(一)资格条件审核由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组成选聘考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按照《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选聘双师型教师量化计分办法》(附件3)进行量化计分。满分130分。
(二)面试选调双师型教师面试考核主要是对应聘者是否具有基本教学能力和素质进行评价,考察应聘人员能否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1、根据量化考核积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车辆工程、烹饪营养与教育、数字媒体技术、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加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
3、试讲、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满分各为50分。试讲、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平均分分别低于30分(含30分)或三位以上(含三位)评委打分低于30(含30分)者为不合格,直接淘汰。
4、无须参加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考生,其试讲成绩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参加实际操作技能测试考生的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50%。
5、试讲内容根据岗位专业和指定教材进行。总成绩=量化考核积分+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依照竞赛名次、科研积分、职称高低、技术等级、学历高低、在企业工作年限、参加工作时间依次排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仍不能确定时,通过面试加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四)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
(五)聘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学院提出拟聘意见,报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人员调动、工资关系、合同签订等相关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岗位认定。所选聘人员,进入学院工作后,须在相关实验实训和教学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5年之内不得提出调动要求。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6月13日至6月15日。
2、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工作经历原始资料证明、技术资格证(技能等级证)、学术成果及获奖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报名。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时准备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3、报名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号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4、联 系 人: 杨富霞 刘 玮联系电话:3720926 15670519965 15670519959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