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潮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为潮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承担潮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安全状况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承担压力容器产品制造驻厂监检;开展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参与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分析。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和使用单位安全生产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过多年发展,我所已成为具有较完善的管理水平、较强的检验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
本所现拥有办公实验面积1105平方米,具有较好的工作环境和较先进的各类检验仪器设备,在职员工36人,拥有烟气测试仪、红外快速煤质分析仪、快速量热仪、制样粉碎机、3005X射线探伤机、数字式超声波探伤仪、现场金相分析仪、视频内窥镜、埋地管道检测仪、全站仪、电梯钢丝绳探伤仪等检验设备。
近年来由于本所业务发展迅速,现诚向社会招聘编外合同制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若干名,热忱欢迎各方有志之士加盟本所,共谋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质监工作,能适应艰苦的工作环境,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的能力。
3、具有与岗位职责相符合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并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4、年龄:应届毕业生年龄28周岁以下,中级职称35周岁以下;具备相关专业工作经验人员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岗位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及待遇
(一)招聘方式
采用面试答辩方式,综合考察应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经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确定试用人员名单。面试合格的考生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依次替补。
(二)待遇
1、受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本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不续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2、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所工资分配制度执行,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待遇。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本人提交材料:《广东省潮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人员招聘登记表》1份(贴相片)(见附表1)、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工作单位的须同时提交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本人近期同版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2张。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6月20日。面试时间待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地点:潮州市潮州大道凤新东路质监大院内特检所二楼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省潮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公室
联系人:许春敏
联系电话(传真):0768-2800345
电子邮箱:gdczgt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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