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理员岗位29名。
二、招聘条件
1.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至1998年6月期间出生);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公益事业;
3. 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归纳分析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 身体健康;
5. 具有岗位所在镇(区)户籍(如本人户籍不在本镇(区)的,须提供配偶或父母户籍)。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6年6月1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16号)八楼814 会议室,联系电话:0513-84520883、84111881。
2.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符合户籍所在镇(区)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人员可登陆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rdhrss.gov.cn)下载《报名表》,也可到现场领取《报名表》。
报名时须提供《如东县2016年招聘公益性岗位协理员报名表》一份,
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2016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本人户籍不在本镇(区)的,须提供配偶或父母户籍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用A4纸复印)、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
(3)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6月17日,地点: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912室)。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4)岗位招聘人数以镇(区)为单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镇(区)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5)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报名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二)笔试
1.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生可登录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三)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镇(区)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按实确定。面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以镇(区)为单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
体检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岗位相匹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如东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其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一)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待遇
被聘到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聘用服务期间,享受协理员相关待遇,并以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的形式予以明确。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电话:0513-84533800(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六、附则
本公告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信息公布: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rdhrss.gov.cn)。
政策咨询电话:0513-84520883、84111881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