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我校公开招聘非在编辅导员,其中4名男性岗位辅导员,有3名因本人原因,无法到岗,为满足工作需要,现就空缺的3名男性辅导员岗位,进行公开招聘。
一、招聘要求及人数
1.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年龄: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3.人数:3人,男性,专业不限,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具有兼职辅导员经历或者拥有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师、创业咨询师等专业资格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报名程序
1.报名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请在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rczp.hhit.edu.cn)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20日止。
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85895084
3.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rczp.hhit.edu.cn)公布资格复审名单。
4.资格复审
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或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及上述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名单在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rczp.hhit.edu.cn)。
四、体检
根据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名单,体检人数与实际招聘人数为1:1,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自理。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组成。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待遇。
六、试用期与聘期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聘期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淮海工学院人事处
二○一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