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受委托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赣教资函[2016]7号)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4]12 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确认,现将2016年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拟认定审核合格人员共87人名单(具体名单附后)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6年6月6日至6月1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方式联系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张子建、潘海燕,电话:0791-83969080。省教育厅有关职能部门监督电话:省教育厅监察室0791-86765312、省教育厅师资处0791-86765179。
人事处
2016年6月6日
南昌大学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拟认定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rsc.ncu.edu.cn/xwgg/296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