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会计、经济资格考试证书办证手续提交合格的人员,请于6月13日至17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民之家三楼人社局50号窗口领取。代领人员另需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015年前会计、经济资格考试证书请于6月16日至17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人社局职称科(107室)领取。代领人员另需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领取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请及时存放个人档案,表格同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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