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精神,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改善教研人员结构,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经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教师4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单位介绍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是市委、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市委、市政府负责培训轮训党政干部、国家公务员和进行理论研究的重要部门。
二、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3、坚持全面考核、注重能力和实绩原则。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1、此次选调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属于本次选调的范围: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
1、岗位一:党史党建、政治学教师2名
要求:博士研究生毕业或者副教授且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为中共党史、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学;年龄在40岁以下;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3篇及以上或者获得省级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
2、岗位二:经济学教师1名
要求:博士研究生毕业;所学专业为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副教授职称,年龄可以放宽至45岁;具有副教授职称且主持完成国家级课题者,年龄可以放宽至48岁);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刊物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者主持完成省级重点及以上课题1项。
3、岗位三:体育教师1名
要求:最低学历要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士学位;专业为体育教育(篮球方向)、运动训练(篮球方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篮球方向);年龄在30岁以下。
说明:
1、30岁以下是指1986年6月15日(含)以后出生,40岁以下是指1976年6月15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学历。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正塘坡路56号,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办公楼408室)。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资料后电话确认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在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zgcsswdx.cn/或者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cshrss.gov.cn/下载公告及附件,并填写《中共长沙市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1)和《中共长沙市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2)。《科研成果登记表》限报考岗位一、二的考生填写。同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业绩成果等能反映本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直接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邮寄资料后电话确认报名:应聘人员请在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zgcsswdx.cn/或者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cshrss.gov.cn/下载公告及附件,并填写《中共长沙市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1)和《中共长沙市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2)。《科研成果登记表》限报考岗位一、二的考生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业绩成果等能反映本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复印件以及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邮寄至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并电话联系确认(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及所获奖励证书等原件不寄送,考试时请携带核查),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正塘坡路56号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邮政编码410004,联系电话0731-82771802),电话确认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4日17:30,电话确认后才能认定报名成功。
应聘者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网站和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三)考试方式
1、岗位一、二采取试讲和科研成果量化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
岗位一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量化评分后计算的标准分占综合成绩的40%;
岗位二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量化评分后计算的标准分占综合成绩的6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能力、课堂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试讲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下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科研成果量化评分标准及标准分计算方法见附件3。
2、岗位三采取专业考核、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开考比例为1:3。先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成绩前5名进入笔试和面试。专业考核成绩占50%,笔试(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30%,面试占20%。面试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下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3、岗位一、二试讲和岗位三专业考核、笔试、面试有关事项将在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网站和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名单在中共长沙市委党校和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
(四)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选调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岗位一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岗位二科研成绩高者入围,岗位三专业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岗位一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岗位二科研成绩高者入围,岗位三专业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岗位一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岗位二科研成绩高者入围,岗位三专业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校(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771802(校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2771805(校纪检监察室)、 0731-84907997(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地址: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长沙市天心区正塘坡路56号)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