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人员: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6]2号)精神,现将通过2016年春季黄山市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共38人,不含黄山学院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布如下:
请以上人员务必于7月1日前正常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时前往我局组织人事科(405室)领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请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我们将于7月4日注销本次认定记录,本次认定结果作为未通过处理)。
教师资格证书须由本人亲自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特此通知
黄山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3日
2016年春季黄山市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详情请查看: http://www.hsedu.cn/Home/News_Detail.aspx?Id=MQAyADIANAAzAD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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