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序号 | 岗位 | 招聘人数 |
1 | 语文 | 10 | 7 | 烹饪 | 1 |
2 | 数学 | 12 | 8 | 汽修 | 1 |
3 | 英语 | 10 | 9 | 计算机 | 1 |
4 | 体育 | 2 | 10 | 电子 | 1 |
5 | 老年护理 | 2 | 11 | 数控 | 1 |
6 | 学前教育 | 1 | |||
总计 | 42 |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文化课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中专专业课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40周岁以下;
(三)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技能要求。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编外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按学校统一规定的管理岗聘用人员标准,试用期(1个月)满后,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可以续聘。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除寒暑假外,按照实际上课课时计酬,每节计课时8-14元(按照即时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班主任等费用另计。聘用期内社会保险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学校负责。学校提供集体宿舍(4人一间)。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如超过报名时间需致电招聘工作人员咨询)
(二)面试时间:2016年6月23日9:00。
(三)报名地点: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来宾市华侨大道水韵路68号市体育馆旁)。请务必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自荐材料,并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或扫描材料发送至学校邮箱:yuan002829@163.com。
(三)我校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入围面试人员。获得通知应聘人员请在面试时随身携带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便进行核对。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党政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772—4288698,传真:0772-4288698
联系人:张 逍(18907826378)
龚桂枝(13707806039)
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