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不动产测绘业务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编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不动产登记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待遇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强,熟练掌握测绘仪器和计算机各项操作。
4、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测绘类相关专业,从事不动产外业现场测绘和内业测绘成果处理等相关工作。
5、招聘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年版)。
6、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胜任所从事岗位工作。
(二)岗位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担负)。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为2000元。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招聘对象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提供2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报名时间、地点。
请应聘人员于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3日到灌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灌云县国土资源局六楼)现场报名。
(二)考试方法
采取技能测试、面试方式进行。技能测试、面试分值各100分。总分=技能测试*50%+面试*50%。(注:技能测试内容及时间在报名时另行通知)
开考比例按照1:1.5人数比例确定,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三)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经过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招聘对象
根据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招聘对象。
五、合同签订
招录的人员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外人员管理。
报名联系人:司福生
联系电话:0518—88857808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
灌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