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合理调整教师
队伍结构,结合许昌高级中学实际教学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许昌高级中学公开招聘高级教师5名。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1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
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8、具有高中循环教学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9:00至6月30日18:00。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网站和许昌市教育局网站,点击“许昌市2016年许昌高级中学公开招聘高级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1.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2.格式JPG;3.文件大小20KB以下;4.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资料信息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上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填报资料不全或填报资料(含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自动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报名表》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4、网上打印《报名表》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7月5日上午9:00以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报名表》(A4纸)。
5、其他事项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核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
1、资格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在职人员需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高中循环教学经历)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表》进行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确认时间:2016年7月11日上午8:30—下午5:30
资格确认地点:许昌高级中学
面试时间、地点由市教育局确定并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试讲:试讲内容为许昌市普通高中阶段相应学科的现行教材。试讲满分为100分。
3、根据试讲成绩,按拟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答辩人选。
4、答辩:答辩内容为各学科相关专业问题。满分100分。
总成绩=试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答辩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2016年7月下旬组织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和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的确定,应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c.lss.gov.cn)、许昌市教育局网站(www.xcsjyw.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许昌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15537405151
0374-4369127 0374-4369140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