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就业”计划招募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泰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就业”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及岗位要求
2016年全市共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109人,其中,支农15个,支教23个,支医19个,水利2个,扶贫(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48个,社区服务2个。具体招募岗位和岗位要求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区”查询。
二、招募办法及安排
(一)网上报名
1、个人报名。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6月25日9:00—6月29日17:00。省内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山东生源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省内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进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区”,在考生报考系统注册后进行报名。
2、网上初审。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市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初审时间:2016年6月25日9:00—29日17:00
查询时间:2016年6月25日9:00—30日17:00
3、打印笔试准考证。审核合格的考生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考生报考系统中,于2016年7月6日9:00—7月8日17:00,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7月9日下午2:00—5:00;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测验》。
全省统一命题,笔试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募计划和招募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1:2比例确定,达不到计划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招募岗位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安人事考试网”(taks.tars.gov.cn/)公布。
(三)资格审核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招募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核时间将在“泰安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家庭户口簿,应届毕业生未获得报到证的,可先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含“社区就业”)计划报名表》(附件1,此表往届生不需要学校盖章,但需档案所在管理机构盖章)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报考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携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募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及有关要求等具体事宜,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在“泰安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报考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笔试分数也相同时,按照以下顺序参加体检,第一优先特困生,第二优先研究生,第三优先录用回生源地毕业生)。
(五)体检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医院,组织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参检人员准考证号在“泰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严格执行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制定的标准,确保体检质量。
(六)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大学生,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填写《山东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含“社区就业”)计划登记表》(附件2),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并于7月下旬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泰安人事考试网”等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因存在问题而被取消录用资格空出的职位,不再递补。
(七)培训上岗
对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和“社区就业”计划大学生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普及基层工作常识的公共类培训课程;二是分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社区的专业类培训课程,帮助大学生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培训结束后,新招募的大学生于8月中旬前全部上岗。
培训结束后,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拟招募的“三支一扶”、“社区就业”大学生签署相关协议书,并落实新招募大学生的岗位安排和生活保障等有关事宜。
三、相关政策和其他
被招募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参照2016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有关文件执行。
已考取“三支一扶”、“社区就业”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本次招募的相关信息及考试成绩等,均在“泰安人事考试网”(taks.tars.gov.cn/)发布。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有关问题由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6991256、0538-6997081
电子邮箱:tajycjk@126.com
泰安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