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加2016年春季通川区教师资格认定并合格(讲课后没接到电话通知)的社会人员,于6月30日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代领的需有代领人的身份证及当场电话本人确认),到通川区教科局4楼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后请及时交于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联系电话:0818-2105407。
达州市通川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