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咨询情况,现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共宿迁市委老干部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及报名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1、关于招聘条件,增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中共党员身份要于7月11日前取得。
2、关于宿迁户籍,必须于7月1日前落户。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中共宿迁市委老干部局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