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第一实验小学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宿迁市第一实验小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7月5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 。
二、资格复审地点
市湖滨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2楼第五会议室(联系电话:84837711)。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一)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二)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三)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
(四)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五)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六)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放弃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附件: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的考生名单
http://www.jssq.hrss.gov.cn/2016/0701/1776317.html
宿迁市湖滨新区管委会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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