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和《韩山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工作安排,经笔试、试讲(技能测试)、面试等考核环节,现将拟聘人员(见附件1)体检、考察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安排: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每个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请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在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8日期间自行到当地(或附近地区)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拟聘为教辅管理、辅导员岗位的人员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见附件2)执行;教学科研、实验岗位人员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见附件3)执行,体检统一采用《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见附件4),体检对象须自行下载打印体检表并贴上个人彩照。
体检表中须有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体检结论,记录在体检表结论栏里(每一项检查须有结论,最后须有体检总结论),签名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其中体检人照片上也须加盖医院公章),相关检验附表请附在体检表后。
拟聘用人员须在2016年7月8日前提交体检报告送到学院人事处(或采用邮寄形式)。
二、考察安排: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用人部门对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用人部门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后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加盖用人部门公章)并于7月8日前报人事处。
人事处联系人:董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768—2522255
韩山师范学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附件:韩山师范学院2016公开招聘成绩汇总及拟聘人选一览表详情请参考http://www.hstc.edu.cn/content_tz.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30&wbnewsid=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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