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美术馆是崇川区文化新闻出版局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履行公益性艺术展馆职能。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年龄、学历、专业及其它相关资格条件;
4、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考试形式等详见《2016年崇川美术馆公开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7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
3、报名须知:
(1)采用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打印,2016年应届毕业生如果不能打印,可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贴于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2016年崇川美术馆公开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从崇川人力资源网(http://www.cchr.gov.cn)下载打印),一式一份。经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于7月12日到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文新局718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人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
(4)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直至取消。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崇川人力资源网公告。
(二)考试
报考01岗的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报考02、03、04岗位的参加实践技能操作和面试。
1、笔试
符合报考01岗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崇川人力资源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2、实践技能操作测试
实践技能操作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实践操作技能。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60分为合格分数线。实践技能操作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报考01岗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遇本人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报考02、03、04岗位的人员,实践技能测试合格的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报考01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之和计算总成绩;报考02、03、04岗位的考生按照实践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之和计算总成绩。
以上各项成绩均为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三)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进行加试),并在崇川人力资源网公布应聘者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报考该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崇川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本人明确放弃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办结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三、人员性质及基本待遇
合同制管理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全区统一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目前工资标准为:岗位工资3150元/月,职龄工资30元/年),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劳动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首次用工实行半年试用期。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聘用规定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均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时须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2、本《公告》由崇川区文化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513- 85128764;
监督举报:0513- 85797099。
南通市崇川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2016年 7月 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