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四)考生要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签到并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的,不能再参加本次考试,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五)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要主动将通讯设备或者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保管,除了计算机教师岗位的考生可以自带拷贝课件用的U盘外,严禁携带通讯设备或者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面试考场。
(六)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监督。
(七)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以上信息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八)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由工作人员带离考场,引领到考后休息室等候公布面试成绩,等候期间服从休息室工作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