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6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就2016年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所属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国家保密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2016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有关规定,共4人确定为体检人选(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确认
请参加中共山东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国家保密局)体检的考生,于2016年7月2日10: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体检。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jhfx9999@sina.com。
(二)标题统一按“XXX确认参加体检,招录单位:XXX,招考职位:XXX”。
(三)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笔试准考证号。
(四)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五)放弃体检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体检及录用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于2016年7月2日10:00前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jhfx9999@sina.com。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录用资格。
三、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将于2016年7月5日上午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7月5日早6:45前到达集合地点,由工作人员核验身份信息后,统一前往医院体检。集合地点为:中共山东省委正门,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
四、相关要求
(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照照片(1张)。资格审查时资料提交不全的考生,请在体检当天补交所缺资料。体检当日请着便装。
(二)体检前要注意休息、饮食清淡,不要饮酒、熬夜,体检前48小时不要做剧烈运动,7月4日(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可以饮少量水),体检前保持空腹。
(三)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四)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请务必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和监督。体检时,除工作人员外不得由家长等其他人员陪同,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凡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联系电话:0531-51776269。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2016年7月1日
附件1:2016年中共山东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国家保密局)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 http://www.sdhrss.gov.cn/pages/zxzx/zthd/kslygwyzt/tzgg/571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