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四)面试流程:“物品放置处”放置物品--候考室报到—考生抽签—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五)考生进入候考室前,要主动将关闭后的手机及其它电子产品交到“物品放置处”统一存放。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除了面试所需的证件外,请将其他物品统一存放“物品放置处”, 候考室不设物品放置处。
(六)面试当天上午7:30-8:00开始进行抽签。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的抽签号。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确定后由侯考室工作人员做好登记,考生拿好自己的抽签号。
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考生必须进入候考室并签到,未按时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七)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监督。
(八)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面试结束后,不得将试题和草稿纸带出面试考场。 如有违反,给予本次面试成绩无效处理。
(九)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先由主考官宣讲指导语,考生审题后依序依时答题,主考官不再读题。在考生回答问题的过程中,考官根据应试者答题情况按照《面试评价表》上的各个测评要素的分值进行独立评分。当考生将试题所有内容回答完毕即可退场。
(十)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父母情况、报考单位、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的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十一)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由引导员带离考场。考生可自行到考后休息室或在警戒线以外的其他地方等候公布面试成绩,等候期间服从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管理;或自行离开考点。
(十二)面试成绩公布。所有考生全部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告栏张贴公布考生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