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开发区管委会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
2. 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7月4日—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连云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西侧辅楼一楼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18-85882167;邮箱:lygkfqrcfw@163.com 。
4.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和其它相关技术职务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吋免冠照片1张、《开发区管委会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应届生还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网络报名须将以上资料打包,并以文件 “岗位+姓名”形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考前核对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5. 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要求通知参加考试。招聘职位数与应聘人员数一般不低于1∶3比例。
6. 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可免收报名费。
(二)考试
考试采取适岗评价、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实行百分制,采取同一标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学习情况、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能力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程度。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确定笔试人员。
2. 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综合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适岗评价×10%+笔试×40%+面试×5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四)体检和考察
1. 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但保留不予替补权)。
2. 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当合格,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但保留不予替补权)。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录用与管理
(一)合同期和试用期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终止劳动关系。
(二)日常管理及工资福利
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工资福利按照管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公示期间,对拟招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区监察局、区人社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518-85882802。
五、附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