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教师。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全县共计划招聘40名教师(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要符合各报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等要求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在职人员报考,需在报考人员登记表上写明在职简历,于面试确认期间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在编教师证明还需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以内的人员;
4、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6年7月16日8:00至7月20日17:00期间登录博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oai.gov.cn),点击“博爱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初审
招聘组织部门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7月20日17:0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传和改报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6年7月21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报考者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表及相关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7月26日8:00至7月29日0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A4纸)。
5、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时,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岗位不再招聘。因递减不再招聘的岗位,通知报考者7月22日17:00前到博爱县人事考务中心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到和不愿或不能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笔试考务费。
6、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学科教材教法、教学技能、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按照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所有参加笔试考生的平均分值×80%)。
2、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现场资格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1寸免冠照片4张。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在编教师证明还需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或逾期不到的,取消面试资格,取消面试资格后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环节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为准。
面试按说课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于本人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室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进入,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由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
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按1:1进入考核,被考核人员须同时提交人事档案材料和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交人事档案及其他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不再递补。考核由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报考义务教育中小学的考生进行选岗,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开、自主选定具体岗位)。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正式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3年。
四、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1—8683951 0391-8683763
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