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16年7月15日对申请体检复检的考生进行复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申请体检复检的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于2016年7月15日上午7:30前到市人社局(滨城区府右街37号)南门前集合。除特殊情况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体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见《报考指南》)执行。
3、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的考生负担,具体根据复检项目确定。
4、考生在体检医院内不得随意走动,在体检的全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5、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6、复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咨询电话:0543—3162973 3162280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