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皂角坪中心完小和皂角坪幼儿园今年秋季顺利开学,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在编在岗教师和特岗教师中公开考调34名教师到两所学校任教。为了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调原则
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
二、考调岗位及名额(34名)
1.皂角坪中心完小(25名):语文教师9人,数学教师6人,英语教师2人,体育教师2人,美术教师2人,音乐教师2人,计算机教师1人,科学教师1人。
2.皂角坪幼儿园(9名):幼儿教师6名,保育员3名。
三、考调范围和对象
1.小学教师:在我县公办学校工作满3年以上的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
2.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在我县公办幼儿园工作满2年以上的在编教师、保育员。
四、考调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爱生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服从安排,遵章守纪。
1.必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学校负责人报考须经县教育局党委同意方能报考。
5.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2015-2016学年度学年检测成绩居本县最后三名的,2015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不得报考。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
五、考调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7月2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
(二)报名要求
1.填写《玉屏侗族自治县2016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考调报名登记表》。
2.相关证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和加分的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一寸彩照2张.
(三)考试
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教学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教学能力测试时间:2016年7月23日上午7:30分
小学教师测试地点:印山民族小学
幼儿园教师、保育员测试地点:县实验幼儿园
1.小学教师岗位教学能力测试:采用现场备课及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考官出题后现场抽签确定。(现场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
2.幼儿园教师岗位教学能力测试:
面试内容:气质形象、专业技能和教育活动组织能力。
具体要求和分值:
①画(满分10分):创作画一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②气质形象及专业技能(满分50分):
A.气质形象(满分10分);
B.弹、唱(满分20分):自备乐曲一首,边弹边唱,电子琴考务组准备(歌曲种类不限);
C.跳(满分20分):自备舞蹈一段,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考务组准备小蜜蜂播放器(内容自选,音乐或U盘自备);
③教育活动组织能力(满分40分):现场说课,内容由考官出题后抽签选择,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幼儿园保育员岗位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一项特长展示的方式进行。
3.加分。同一类奖项和荣誉不累计加分,就高不就低。
(1)荣誉加分:近5年来,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标兵)、骨干教师按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1分、1.5分、2分、3分;
(2)优质课获奖加分:近5年来,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按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省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市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县级一等奖1分。
(四)计分办法
测试结束后,计算出每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学校岗位,并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考察对象。同等条件下,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高的优先。
(五)确定拟调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的考察对象经领导小组审核无问题后,根据学校岗位,确定为拟调对象。
(六)调前公示
对拟调人选,在玉屏县教育网站、玉屏县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过程中有异议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确有影响考调问题的,取消拟调资格。公示期满办理调动手续。
(七)考调纪律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调测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加强领导
为了保证考调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加强对考调工作的领导,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特成立玉屏侗族自治县城区学校公开考调教师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冷松任组长,县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欧阳友南,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桂月、乐强、高芝潮、县教育局党委委员、机关工委书记姚茂雄任副组长,县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碧红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其他
1.考调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调入学校考核,不能胜任者回原学校工作。
2.本《方案》由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教师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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