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津民发〔2014〕9号)和《西青区关于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实施意见》(津西社领 〔2016〕01号),建设好社区工作者队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55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1日至1998年7月11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能适应夜班、节假日上班及错时上下班,并需自行解决上下班交通和住宿问题;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6.服从用人单位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
7.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党员、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具有1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是由所在街镇开具证明,非本区工作经历的需加盖所在区民政局公章)、社会学或社会工作专业、退役士兵;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2016年第一期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6年7月6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进行查询。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生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9:00至7月13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16年7月11日9:00至7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及写作,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7月18日9:00~7月19日17:00。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2016年7月2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016年8月1日9点至8月2日16点,进入面试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电子认证书、报考相关街镇的需2年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准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退伍军人需持军人退伍证,到西青区民政局一楼进行资格审查。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计划招聘人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优先录用条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无法优先确定,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区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报考相关街镇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西青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签订劳动服务协议,见习期为一年,享受的生活补贴按照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有关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22-27942578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监督电话:022-27392297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 青 区 民 政 局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