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为打造经济强镇、宜居名镇、文化大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镇公开招聘一批村(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
具有石港镇户籍或出生地在石港镇且现在石港镇有住所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较好的理论水平,有一定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热爱农村工作,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事业心责任感强,家庭和睦;服从组织安排。
4、能熟练操作电脑。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维敏捷,仪表端庄。
6、报名人员需年满20周岁,3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需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工程建设、财会等相关专业特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7、共产党员、大学毕业生及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人数
10名(若报名不足20人,按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1:2的比例确定最终招聘人数)。
三、基本程序和方法
按照报名、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录用等步骤实施。主要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个人自荐的办法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镇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农村工作。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采取演讲和问答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镇党委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按招录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事业心、工作作风、群众基础、廉洁自律等情况。
5、录用及相关待遇。镇党委召开党委会,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的综合情况,确定拟任职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所有待遇为1200元/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正式录用后,享受村定编干部待遇。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10日-2012年2月11日上午8:30—下午5:00
2、报名地点:石港镇政府506室。联系人:顾本勇,联系电话:80606656。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如实填写《石港镇公开招聘村(居)工作人员报名表》。
五、纪律
公开招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格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全过程由石港镇纪委监督。本招聘简章由石港镇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委员会
2012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