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8名,其中博士毕业生51名,硕士毕业生7名。现将公开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南工学院位于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原城市群核心区重要城市之一、豫北工业名城新乡市,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和“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1127亩,校舍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馆藏适用纸质图书150万余册,电子图书17万余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亿余元。学校建有150多个功能齐全的校内实验实训基地,拥有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11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市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15个,校内实习工厂3个,稳定的校外生产实习基地200多个。
学校设有50个本、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5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国家级示范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建设专业1个,教育部教改试点专业2个、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2个,河南省特色建设专业6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教学改革试点专业3个、示范专业1个、名牌专业1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841人,其中专任教师679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268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516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优秀专家2人,省级专业教学团队4个,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24人,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32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校领导和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处)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博士毕业生51名,硕士毕业生7名。详见附件《河南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2014、2015、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优秀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应聘者第一学历原则上为普通全日制本科,且与硕士、博士阶段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
7.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学位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士,本科及研究生学习阶段的主修专业方向一致;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工学院(http://www.hait.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9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
ult.aspx?sid=33,进入“河南工学院(原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硕士岗位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上午8:00至2016年7月19日下午6:00(周六周日正常受理);博士岗位报名时间从2016年7月15日上午8:00开始,长期有效。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6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373—3691057。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应聘者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竞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根据专业特点,面试内容还可以包含实际操作等。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其中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养、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学术水平及发展潜质等,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于结束的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如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691057 (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3-3691063 (学校纪委)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二O一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