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我市组织非公安机关(不含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进行了体检,现将体检结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1.体检结果不合格或需要进一步检查确诊的考生,已由招考县区或招考单位通知到考生本人。
2.已怀孕考生,暂不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
3.体检合格的考生,不再电话通知。
二、复检及进一步检查注意事项
(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7月8日18:00前,由考生本人向菏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逾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取消录用资格。联系电话:0530-5190199。
(二)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另行通知,复检注意事项请登陆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菏泽人事考试网查询《2016年菏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三)需进一步检查确诊的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我市将于近期组织进行进一步检查,以便明确诊断并作出是否合格的体检结论。
菏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