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博物馆的主要职能是文物保管、考古发掘、科学研究、社会教育等。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定员不定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性别 | 条件 |
讲解员 | 2名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女性身高165厘米、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市户籍优先考虑。 |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者需填写《连云港市博物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19日至7月24日(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连云港市博物馆(新浦区朝阳东路68号市博物馆一楼服务台)。联系人:徐向阳,联系电话:85681706 、85681748。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入到考试程序。考试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
1、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语言表达及讲解能力,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技能测试得分前6名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共四题(其中两题为公共题,两题为业务题),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总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录取总成绩的前2名。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办法
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拟聘人员办理有关录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人事关系。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定员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博物馆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