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选聘到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浙组〔2008〕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号)及《关于做好2016年浙江省“两项计划”志愿者转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确定金艳梅为云和县201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6年7月14日起到7月20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组织科,联系电话;0578—5129466;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78—05785121631。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4日
附:云和县201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拟聘用人员名单详情请登录:http://www.yunhe.gov.cn/bmzt/yhrs/gsgg/201607/t20160714_3813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