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3名。现根据《盐城市亭湖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建筑工程类、法律类。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thhrss.gov.cn/)和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ycthjs.gov.cn/)下载并填写《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经现场资格初审后提交。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21日-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10室(盐城市亭湖经济开发区机场路与新河路交界处)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表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由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四、考察聘用
(一)考察。按招聘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按照有关体检标准进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三)聘用。拟聘人员依法与劳务派遣机构订立《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关系。
四、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0515-88259111
五、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联系电话:0515-89918607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