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操作办法为:
根据在2个及以上试讲组参加试讲的竞争同一职位应试者的试讲现场成绩,计算出每个试讲组的平均成绩(A1、A2、A3……AN);
将同一职位各试讲组的平均成绩进行二次平均,计算出该职位所有试讲组的总平均成绩(R);
公式:R =(A1+A2+A3……+AN)÷N
用总平均成绩R除以相关试讲组的平均成绩AN,得出该试讲组的加权系数(X1、X2、X3……XN);
公式:XN=R÷AN
应试者的试讲成绩等于试讲现场成绩乘以其所在试讲组的加权系数。
公式:应试者试讲成绩=试讲现场成绩×XN
成绩采取4舍5入的办法进行计算,除加权系数保留3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