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经院办会研究,决定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等见《盐城市妇幼保健院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具体见附件1)。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1日~7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周六下午、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盐城市毓龙西路34号门诊楼六楼人事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515-88282075
2、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考生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考者需携带以下原件和1份复印件:①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身份证以及一寸免冠照片3张;③需要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的要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④外省院校提供学籍证明。⑤报名时要填写《盐城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由人事科会同监察室进行资格审查,并收取相关材料。
(二)考试考核
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硕士研究生岗位考试为结构化面试;其他岗位考试包括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教材,面试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不足1:2比例则取全部),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硕士研究生按照面试100%,其他岗位考试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并依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得分排名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招聘结果在院务公示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就业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如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护理应届生参加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未通过、医生连续两年未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则予以解聘。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毕业生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咨询电话:0515—88282075(医院人事科),监督电话:0515—81603880(医院监察室)。
盐城市妇幼保健院
2016年7月12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