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永人社发〔2014〕11号),请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和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批准同意,特发布此公告。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学语文教师4名、小学数学教师2名、小学英语教师1名、小学音乐教师1名、小学体育教师1名、小学美术教师1名,共计10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有相关资质,符合年龄及学历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4。
四、公开招聘办法
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规定,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yz12333.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2016年7月18日—7月27日)
报名应聘人员从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永州职院附属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及《永州职院附属学校应聘人员备案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好的《永州职院附属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及《永州职院附属学校应聘人员备案表》以“附属学校招聘”为邮件主题,以“学科+姓名”为压缩文件名发送至邮箱478401698@qq.com。
2.资格审查(审查时间:7月28日—7月29日)
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2张一寸免冠彩照)到招考学校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领取笔试准考证。所报岗位如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职数。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2016年7月30日上午9点—11点)
地点:永州四中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人员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经相关部门批准,笔试挂靠永州一中、永州四中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进行,严格按照《永州一中、永州四中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方案》执行。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发布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z12333.cn/)及学校张榜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8月12日(星期五)上午
地点: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学校
教师面试形式为“微课”。面试总分为100分。组织考生提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题目,并提供相应的教材和参考书籍。考生将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说课情况给出分数并当场宣布。
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考试结果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yz12333.cn/)及学校张榜公示。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八)聘用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按有关规定惩处以下违纪违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永州职院附属学校: 18174602220唐森彪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
永州一中:13085426098 李晓平;
永州四中: 15869959111 李云峰;
永州职院附属学校:13037468208 文秋云。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学校
2016年7月18日
附件1:《永州职院附属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实施方案》(待更新)
附件2:《永州职院附属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待更新)
附件3:《永州职院附属学校应聘人员备案表》(待更新)
附件4:《2016年永州职院附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信息表》 (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