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纪念馆讲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碾庄圩战斗纪念馆、王杰纪念馆、李超时纪念馆、禹王山抗战纪念馆讲解员共6名。
二、招聘条件
1、男女不限,年龄20-32周岁;
2、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举止大方,形象好,气质佳,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3、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及犯罪记录,服从管理,爱岗敬业;
4、有纪念馆讲解经验者、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中文文秘类,教育类,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者优先。
三、岗位要求
1、热爱讲解工作、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举止大方,自信真诚,谦虚亲和,微笑服务,文明服务;
2、熟知展馆内容,思路清晰,语言流畅,为观众提供优质的讲解服务。根据参观者的差异,随机应变,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因人施讲,有的放矢。在实际讲解中找到适合自己的讲解风格;
3、做好咨询解答工作,认真细心解答观众提出的问题,答疑要注意政治性和科学性,虚心听取观众意见,善于向观众学习;
4、积极反映讲解接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处理意见,不断完善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5、讲解接待过程中不得做与讲解接待无关之事,讲解内容不允许出现严重错误;
6、完成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沙沟湖行政中心七号楼一楼会议室。
(三)报名程序:登陆http://www.pz.gov.cn/pzmzj/(中国邳州·民政局网)、http://www.pzhrss.gov.cn/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或报名现场填写《纪念馆讲解员报名表》,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者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供如下资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工作经历、普通话等级或语言类资质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考试及录用程序
(一)资格初审合格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初试和复试均由评委现场考评。
初试内容:朗读选定稿件(3分钟),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复试内容:现场讲解(提供纪念场馆讲解词作为参考)。
初试、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经初试、复试、体检、培训合格后,择优录用,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劳务代理,办理相关代理手续,派驻应聘岗位。
六、用工形式与薪酬待遇
本次用工为劳务用工,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构成为基础工资(省定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和绩效工资(业务报酬)。
七、咨询电话
0516-86221898、0516-86620090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邳州市民政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