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周政[2015]6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缓解办学规模扩大与教师数量短缺的矛盾,根据《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周人[2008] 11号)及《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周人社[2010]114号)精神,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60名。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严格程序,公开为周口市中心城区学校招聘一批优秀教师,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应往届毕业生,持有就业报到证。
三、岗位及报名条件
1、招聘岗位、学科计划(见附表)
2、报考条件
(一)高中教师报名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或学历专业与所报学科一致;
(3)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初中教师报名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或学历专业与所报学科一致;
(3)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小学教师报名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或学历专业与所报学科一致;
(3)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幼儿园教师报名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3) 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幼儿园保健医报名条件
(1)具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儿科、妇幼保健或护理学专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处理儿童突发疾病和意外事故的技术和能力,熟悉幼儿园卫生保健要求,熟练掌握儿童营养学知识;
(4)具有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护士职业资格。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已取得“特岗教师”资格,并在“特岗教师”聘用协议期内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者。
五、信息发布
2016年7月19日在周口人事考试网(http://www.zkrsks.com)和周口市教育局网(www.zkedu.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
周口人事考试网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考试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公告等有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恶意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名考试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网上报名
报考者于2016年7月28日9:00至8月1日17:00期间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周口市中心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2016年8月1日17:00后考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周口市人事考试中心0394-8352626。
2、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考信息后,可于次日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人数与岗位需求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在8月4日(9:00—12:00)到周口市教育局人事科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它职位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3、网上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务必于2016年8月3日17:00前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30元/人(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交报名考务费。由本人于8月3日17:00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周口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确认。
4、加分政策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大学生参加国家自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和服务期满两年且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合格,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8月7日17:00前将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至周口市教育局人事科,经统一审核并公示。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得享受加分待遇。
5、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打印,不再另行发放。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9:00至8月13日9:30。
6、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加分)×50% +面试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1、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2016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二代有效期内)、准考证;
地点:周口市中心城区(具体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1)教师岗位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通过面试进行测试。
(2)保健医生岗位笔试内容:卫生基础知识,幼儿保健专业知识。
(三)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四)笔试成绩和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及周口市教育局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2、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单位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在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部分急需学科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经中心城区招教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二)面试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复审):拟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是否与网络报名信息一致。考生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下载《周口市中心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并填写完整(粘贴一寸免冠照片),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弃权。资格确认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方式:教师岗位为试讲和答辩;保健医生岗位为实践技能操作。
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二代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结束后,及时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及周口市教育局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总成绩公示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所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岗位数为1:1的,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定为体检人选。
八、体检和考察
1、确定人选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则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2、体检
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和程序,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可以进行复检。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
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档案材料。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察资格。
考生应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凡改变通信方式或经工作人员联系多次又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周口人事考试网(http://www.zkrsks.com)、周口市教育局(www.zkedu.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十、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教师工作,在“周口市中心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按程序操作,按规定办理,增加工作透明度,严禁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舞弊行为,将从严处理。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诚实守信,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方案由周口市中心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4—8319009、18625735656(周口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394—8319176 (周口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周口市中心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