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笔试考核,以下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入我校资格复审程序,请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备一套复印件)于2016年7月17日8:30-12:00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01会议室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科、研究生成绩单,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2016届毕业生可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党员证明材料,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面试的,均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附:2016年非事业编制辅导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http://www.xzcat.edu.cn/s/2/t/752/d2/ee/info53998.htm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6年7月15日